台中市日前傳出有國小特教班學生疑遭教師與助理員以繩索綑綁於座椅,引發各界對校園特殊教育照顧與安全的關注。教育主管機關與校方已啟動校安通報及校事會議調查程序,並針對涉案人員進行課務與學生隔離調整。
家長發現異狀與事發經過
事件源於有家長發現就讀國小一年級的孩子自開學後出現夜間驚醒、特定姿態反映異常等情緒緊張現象,隨後更在身體部位發現傷痕。家長於10月份親自至學校辦理事務時,意外在課後照顧特教專班的教室內,目擊多名身心障礙學生被以繩索固定在椅子上,懷疑孩子在校遭到不當對待與體罰。
據了解,本次受影響的學童至少包含三名剛入學的特教生。家長認為涉案人員的處理方式過當,已對幼童身心造成嚴重恐懼,並質疑校方在事發初期的回應機制不夠積極,要求行政單位公開調查流程,保護受害學童權益。
校方因應與主管機關處置
針對這起疑似校園不當對待事件,校方代表表示,接獲反映後已於第一時間完成校園安全通報(校安通報),同時陳報地方政府社會局介入協助。學校並隨即召開校事會議,啟動相關調查與認定程序,以釐清教師與特教助理員之責任。
地方政府教育局指出,目前已完成涉案教師與學童之間的隔離措施,避免再次接觸。同時,考量到特教人力調整可能對班級運作造成影響,教育局正全力協調專業師資支援,確保特教專班學生的受教權與日常照顧不受中斷。
家長安心提醒
特殊需求兒童在表達能力或語言溝通上可能受到限制,當在校遭遇不當對待時,往往難以清楚用言語描述過程。家長與照顧者平常可以透過以下作法落實觀察與安全預防:
- 觀察情緒與行為改變:特別留意孩子是否出現無故抗拒上學、睡眠中斷、夜驚、情緒劇烈起伏或重複出現異常防衛動作(如頻繁抱頭、手背身後)。
- 定期檢視身體狀況:在洗澡或更衣時,溫和地檢查孩子身體表面是否有不明瘀青、擦傷或壓痕,若有疑慮應立即拍照記錄並前往醫院進行醫療評估與驗傷。
- 落實親師溝通紀錄:建立與導師、特教教師的聯絡機制,詳細記錄孩子在校的行為反應與輔導策略。若發現異常,宜以書面或通訊軟體保持對話紀錄。
- 求助與申訴管道:若懷疑孩子在校遭受不當對待,家長可向學校輔導室、地方政府教育局特幼科申訴,或撥打教育部免付費霸凌與不當對待專線「1953」,以及衛生福利部「113」保護專線尋求法律與心理資源協助。
規定與背景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簡稱兒少權法)規定,任何人不得對兒童及少年身心施以虐待或不正當之行為。在校園場域中,教育部頒布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以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當對待學生檢討機制》,嚴格禁止教師對學生採取體罰、霸凌或不當管教。
在特殊教育教學現場,針對身心障礙學生若出現情緒行為問題,教育部推動「正向行為支持(Positive Behavior Support, PBS)」策略,強調以評估功能、調整環境與建立替代行為為主,而非採用強迫或限制肢體自由的手段。除非學生發生嚴重傷害自己或他人的緊急危險,否則不得任意進行物理性肢體約束;若因特殊安全需求使用輔具,亦須經過專業評估與家長同意,並明確載明於個別化教育計畫(Individualized Education Program, IEP)中。
當學校接獲疑似校園不當對待檢舉時,必須在24小時內完成法定通報,並由校方召開校事會議決定是否組成調查小組。若調查屬實,涉案人員將面臨停聘、解聘或移送法辦等處分,以維護校園安全與學生受教權益。
常見問題
當懷疑特教學童在校遭到不當對待時,家長第一時間該怎麼辦?
應先保持冷靜並帶孩子至醫療院所進行身心狀況評估與驗傷,同時詳細記錄異狀時間與表現,隨後向學校輔導室、地方教育局或撥打1953專線提出申訴。
學校在處理特教生情緒行為問題時,可以使用繩索約束學生嗎?
不可以。特教現場應採取正向行為支持策略,除非發生立即傷及自身或他人之緊急危險,否則不得隨意限制學生肢體自由,若有輔具安全需求亦需登載於個別化教育計畫(IEP)並經家長同意。
什麼是校事會議?調查程序通常需要多久?
校事會議是學校處理疑似教師不當對待學童案件的法定制決策機制,學校通報後需於法定時程內召開會議、組成調查小組並完成調查報告,以決定是否對涉案人員進行停聘或解聘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