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和區日前舉辦親子童樂派對活動,現場特別設置微型電動二輪車體驗區,吸引許多家庭參與。主辦單位盼透過互動宣導,落實兒童交通安全觀念,並倡議更完善的托育與校園安全環境。
社區派對融入交通宣導 親子共同體驗微型電動車
新北市議員張嘉玲於中和八二三紀念公園辦理「愛家鄰 童樂音樂派對」,邀集立法委員蘇巧慧等貴賓共同參與,體驗微型電動二輪車(Micro Electric Two-Wheeled Vehicles)交通安全宣導。現場結合雜耍表演、手作市集與寵物友善攤位,將道路安全知識融入休閒活動中,提升親子對於交通工具安全使用的認知。
推動校園設施改善 倡議安全托育環境
活動中除了宣導路口安全與交通觀念,也關注兒童教育與成長資源。相關代表指出,未來將持續爭取經費改善學校設施設備,並推動托育場所安全監控機制,防範兒虐事件發生,同時爭取更多育兒補助,為在地家庭營造更加宜居且安心的育育環境。
派對活動持續辦理 鼓勵家庭共同關注兒少權益
該系列親子派對預計於10月中下旬在中和區域繼續舉辦多個場次,民眾可透過線上報名並攜帶發票參與。主辦單位期盼透過持續性的社區活動,促進家庭互動,同時深耕兒童安全與婦幼福利等相關議題。
家長安心提醒
維護兒童交通與日常安全需要家長落實預防措施,面對新型態交通工具,建議採取以下做法:
- 培養防禦駕駛與通行觀念:引導孩子認識車輛盲點與內輪差,提醒行走時不看手機、過馬路須停看聽,並與各類車輛保持安全距離。
- 落實乘車配備與合規騎乘:搭乘自行車或機車時,務必確保孩子配戴尺寸合適的合格頭盔。微型電動二輪車依法嚴禁載人,家長切勿違規載運孩童。
- 求助與反映管道:若發現校園周圍人行步道遭車輛占用或行車違規,可透過 1999 市民服務專線反映;如遇交通意外,請保持冷靜撥打 110 報案或 119 尋求救護協助。
規定與背景
微型電動二輪車已成為常見的代步工具,政府已修法納管以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
- 騎乘年齡限制: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Act Governing the Punishment of Violation of Road Traffic Regulations)規定,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須年滿 14 歲,未滿 14 歲之兒童禁止騎乘。
- 掛牌與保險要求:車輛須通過審驗、登記領用牌照,並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Compulsory Automobile Liability Insurance)後方可騎乘上路,且速限不得超過每小時 25 公里。
- 禁止載人與配戴頭盔:微型電動二輪車一律禁止載人,騎士騎乘時必須配戴合格安全帽。家長應特別注意,切勿使用該類車輛接送學童,以確保符合法規與行車安全。
常見問題
未滿14歲可以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嗎?
不可以。依據法規規定,騎乘者必須年滿 14 歲,未滿 14 歲者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將會面臨罰鍰。
家長可以用微型電動二輪車載孩子上下學嗎?
不可以。微型電動二輪車依法規定一律不得載人,違規載運乘客將會遭到舉發處罰。
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需要配戴安全帽嗎?
需要。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必須配戴合格的安全帽,且車輛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 25 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