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萊塢知名影星日前因與前夫陷入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爭議,依據法院裁定完成離異父母專用的親職教育課程。雖然先前前夫指控女方在處理青少年沉浸於電玩遊戲時爆發肢體衝突,但女方堅決否認違法,其已成年的長女也向法院遞交書面聲明支持母親,強調家中管教均屬合理範圍。
管教衝突引發法庭裁定 要求完成親職教育
這起爭議源於女方與前夫針對 13 歲兒子的照顧權力展開法律訴訟。據了解,前夫向法院提出聲明,指控女方在今年 9 月底因兒子使用虛擬實境(VR)裝置玩遊戲而產生爭執時,採取了過度激烈的肢體動作。法院隨後頒布了臨時禁制令,但在教育與心理健康等重要事項上,依然保留女方的最終裁決權。
面對相關指控,女方鄭重否認有任何傷害孩子的行為,並強調自己過去也是家暴受害者,律師團隊則反指男方多次違反法庭相關規定。為了符合法庭程序要求,女方已於近日簽署文件,證明自己按時完成了法院指定的線上親職教育與調解課程,雙方預計於 10 月中旬再次出庭接受後續審理。
家庭成員遞交聲明 說明管教實情
除了女方自身的澄清外,她與前伴侶所生的 18 歲長女也主動向法院提交書面陳述,全力捍衛母親的聲譽。長女在聲明中表示,在其成長過程中,從未目睹母親對弟弟施加打耳光、勒頸或抓傷等任何形式的身體傷害。
長女進一步說明,母親是一位高度負責且盡心盡力的照顧者,雖然在必要時會展現嚴格的管教態度,但絕不會採取危險或不當的暴力手段。這份陳述已正式列為法庭參考資料,供法官衡量該家庭的真實互動狀況。
家長安心提醒
當青少年沉迷於數位遊戲或網路世界時,常是引發親子衝突的高風險時刻。家長與教育工作者在面對類似情境時,可參考以下具體應對原則:
- 預先建立數位使用規範:在平時即與孩子共同制定螢幕使用時間與規則,明確約定違規時的處理方式,避免在孩子正處於遊戲興頭上時突襲式強行中斷,引發強烈對立情緒。
- 情緒升溫時啟動暫停機制:當溝通轉為咆哮或肢體對峙時,家長應立刻停止對話並離開現場,給雙方 10 至 15 分鐘的冷卻時間。切記絕不可以拉扯、掐頸或任何身體施壓方式解決問題,以免構成法律上的兒少虐待或家庭暴力行為。
- 主動尋求專業求助管道:若親子衝突已頻繁發生且無法自行調解,家長可撥打全國家庭教育諮詢專線「412-8567」(手機請加區碼 02),或向各縣市家庭福利服務中心尋求親職諮詢服務。若發現身邊有兒童面臨立即性身心傷害危機,請立即撥打 113 保護專線或 110 報案。
規定與背景
在台灣的法律體系與兒童保護機制中,對於親子管教與離異家庭的權利義務有極為明確的規範:
- 懲戒權之修法趨勢與兒少權法:依據我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簡稱兒少權法)第 49 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對兒童及少年實施身心虐待或採取有害其身心健康之行為。政府目前正積極推動《民法》父母懲戒權修法,強調應尊重兒童人格尊嚴,全面禁止對子女實施體罰或精神暴力。
- 家事事件中的強制親職教育:根據《家事事件法》與《家庭暴力防治法》,當父母在離婚或爭奪監護權過程中出現高衝突行為,或被通報有不當管教疑慮時,法院可裁命父母接受強制性的親職教育輔導課程(Parenting Education Services)。此類課程旨在協助父母學習正向溝通、情緒管理以及「合作父母(Co-parenting)」觀念,確保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不因父母離異而受損。
常見問題
當親子因電玩或網路使用產生激烈衝突時,家長該如何處理?
家長應先保持冷靜並啟動暫停機制,給雙方冷卻時間,絕不可施加肢體暴力,並應在平時與孩子訂立明確的數位使用規範。
什麼情況下法院會要求父母參加「親職教育課程」?
當父母在離婚、監護權爭奪中出現高衝突,或有不當管教與家暴疑慮時,法院得依家事事件法或家暴防治法裁命接受親職教育輔導。
若懷疑周遭有兒童遭受不當管教或體罰,可以向哪些單位求助?
可撥打 113 保護專線、110 報案專線,或向各縣市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與家庭教育中心尋求諮詢與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