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參選人提出性別平權與育兒支持政策提案,主張未來由地方政府預算補足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薪資差額至全額給付。同時規劃檢討改善公園及公共運動場館的安全防護與照明設施,期盼從家庭經濟支持與公共空間安全兩方面雙管齊下,減輕育兒家庭的負擔。
育嬰留停補貼擬提高至滿薪 鼓勵雙親共同照顧
現行制度下,中央政府針對育嬰留職停薪(簡稱育嬰留停)提供合計約八成平均月投保薪資的津貼與補助,發給期限最長為六個月。然而,不少雙薪家庭在面臨收入減少與親自帶小孩之間陷入抉擇,且往往因投保薪資差異,使照顧責任傾斜於單一配偶身上。
政策提案主張由地方政府預算編列剩餘的兩成薪資差額,讓育嬰留停期間的實際所得達到原本薪資的一百百分比。這項規劃旨在降低家長申請請假的財務門檻,鼓勵父親與母親共同投入育兒工作,不再讓照顧幼兒成為單一人的經濟與生活壓力。
改善公園與運動設施防護 減低安全死角與熱風險
考量越來越多家長會帶孩子到公園球場活動,以及女性參與戶外運動人口增加,政策規劃對公共運動與休閒空間展開全面盤點。針對夏季高溫容易導致的熱傷害風險,規劃在河濱公園與戶外球場增設遮蔭及降溫設施。
此外,針對夜間活動安全,將補強公園與運動場域的夜間照明、監視設備及通行動線設計,消除治安死角,讓家長與孩子在不同時段都能安心使用公共設施。
成立府級性平專責單位 落實友善公共建設
為了避免性別友善政策分散於各局處而缺乏整體協調,提案主張設置府級的性別平等專責單位。未來包含大眾運輸路網、公園綠地、體育場館、公共廁所及各類托育設施,都將在規劃階段導入性別友善與安全性考量,提供不同年齡與性別市民更具尊嚴的生活環境。
家長安心提醒
面對育嬰留停與戶外活動空間的改善討論,家長在日常生活中可以掌握以下務實原則:
- 提前規劃留停與財務:家長如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可事先了解中央現行制度。目前育嬰留停津貼係以投保單位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為計算基礎,雙親可視工作彈性與家庭預算安排錯開或共同請假。
- 戶外活動注意環境安全:帶幼童至戶外運動或使用遊具時,應特別留意高溫時段的防曬與水分補充,避開強烈日曬時間;夜間運動時請選擇照明充足且動線清晰的區域。
- 主動反映公共設施問題:若發現社區公園設施破損、遊具安全性不足或夜間照明暗淡,家長可透過各縣市市民專線(如1999專線)反映,促使相關單位優先維修與改進。
規定與背景
依據現行《性別平等工作法》(Gender Equality in Employment Act)規定,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最長不得超過二年。在津貼發給方面,依《就業保險法》(Employment Insurance Act)規定,投保人可申請六成薪資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上中央政府另外發給的二成薪資補助,合計可領取八成平均月投保薪資,至多發給六個月。
在公共兒童設施防護方面,衛生福利部訂有《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要求設置兒童遊具之各類場域皆須符合國家標準(CNS),並通過第三方專業檢驗與定期維護;在公共空間安全性上,亦參考犯罪預防環境設計(Crime Prevention Through Environmental Design, CPTED)原則,強調透過適當的照明、監視及可視性設計,降低危險發生率。
常見問題
現行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可以領到多少薪資?
依據現行中央規定,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上薪資補助合計為平均月投保薪資的80%,最長可以領取6個月。
申請育嬰留職停薪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以上,且在每一名子女滿3歲以前,即可向雇主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家長發現公園或遊戲場設施損壞時該如何處理?
家長可透過各縣市市民熱線(如1999專線)或向當地管轄機關通報反映,要求盡速派員修繕以維護兒童安全。
